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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博瑞蛋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单一饲料循环经济示范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1月6日,博兴县博瑞蛋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单一饲料循环经济示范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检测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博兴县湖滨镇柳桥转盘向南2.2公里国道东侧,一期工程占地面积20000m2,建设性质为新建,一期建设规模为年产鸡肉粉30000t/a、羽毛粉40000t/a;主体工程包括:依托生产车间、办公综合楼、原料仓库、成品库、原料冷库;其他配套设施、公用工程包括供水系统、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包括:逆流洗涤塔、生物滤池、污水处理站、隔音降噪设施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预破碎机、盘式蒸煮机、连续式压榨机、冷却螺旋输送机、粉末冷却机等设备等;主要生产过程为:以鸡肠为原料,主要包括原料处理、蒸煮过程、脱脂过程、冷却和粉碎、油脂的处理等工序,制成成品;以鸡羽毛为原料,主要包括原料处理、水解、干燥、筛分、粉碎、包装等工序,制成成品。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8月由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2018年9月3日,通过博兴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博环表【2018】264号)。项目于2019年9月建成,环保设施同时竣工并进行调试运行,山东九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6日~7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项目尚未办理排污许可证,项目建设调试运行期间无环境举报、投诉和处罚。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27740.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2.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博兴县博瑞蛋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单一饲料循环经济示范项目(一期工程)的主体工程及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工程现状与环评报告表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其余设备后期建设安装。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洗涤塔系统定期排污水、加湿系统定期排污水、蒸汽冷凝污水、锅炉排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定期排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加湿系统定期排污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蒸煮、水解、炼油、干燥过程会产生污蒸汽,污蒸汽全部进入风冷式冷凝器,不凝气,形成蒸汽冷凝污水,蒸汽冷凝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锅炉排水主要包括锅炉定期排污水及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一期工程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鸡肉粉生产蒸煮、干燥工段及羽毛粉生产水解酸化、干燥工段产生的不凝气;燃气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
①鸡肉粉生产蒸煮、干燥工段,羽毛粉水解酸化、干燥工段会产生不凝臭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鸡肉粉生产蒸煮、干燥工段及羽毛粉生产水解酸化、干燥工段产生的不凝气由引风机引至除臭系统处理。一期工程设置1套除臭系统,工艺为“逆流洗涤塔+BF生物除臭系统(生物滤池)”,风机风量为90000m3/h,除臭系统处理效率按90%计,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P1排气筒排放。
②燃气废气:根据生产厂家提供资料,天然气消耗量为1905.90m3/h,配备蒸汽冷凝水回收装置可节约燃料约25%,天然气实际消耗量为1429.42m3/h,平均每天工作约8h,年工作300天,年消耗天然气量为343.06万m3。锅炉废气通过1根15m高P2排气筒排放。
③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隔油气浮池、调节池、生化池等会产生大量的恶臭气体,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采取加盖密闭措施由引风机引风汇入除臭系统处理。一期工程设置1套除臭系统,工艺为“逆流洗涤塔+BF生物除臭系统(生物滤池)”,风机风量为90000m3/h,收集效率按90%,除臭系统处理效率按90%计,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P1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线各机械设备上,如蒸煮机、输送机、离心机运行噪声和辅助风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的降噪措施为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及加强绿化等。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包括原料拆包产生的废弃包装物、气浮池动物油、污水站污泥、原料处理废杂物、职工生活垃圾。
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委托具备收运处置能力的单位收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一般废物,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气浮池动物油属于一般工业废物,外售物质回收公司;原料预处理废杂物属于一般工业废物,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无其他环保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洗涤塔定期排污水、加湿系统定期排污水、蒸汽冷凝污水、锅炉排污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主体工艺为“隔油气浮+曝气调节+化学除磷+碱式脱氮除磷+IC厌氧+沉淀池+A/A/O系统+二沉池”,项目污水经上述工艺处理后出水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14mg/m3、0.042mg/m3、0.378mg/m3,臭气浓度未检出,无组织氨、硫化氢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1#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出口)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20mg/m3、0.380mg/m3,臭气浓度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2#燃气锅炉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5.1mg/m3、未检出、62mg/m3,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以及“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滨政办字﹝2019﹞178号)(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50mg/m3)。
3.厂界噪声
监测报告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7.2dB(A),夜间最大值为47.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未进行监测,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
5.污染物排放总量
(1)本项目大气污染物NOX实际排放量为:1.824t/a;烟尘实际排放量为:0.1368t/a,批复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为SO2:1.4t/a,NOX:6.42t/a,实际排放量小于批复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2)本项目厂区污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量为36.76t/a,氨氮排放量为2.22t/a,悬浮物排放量为46.67t/a,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排放量为10.94t/a,全盐量排放量为97.44t/a,动植物油排放量为0.39t/a。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批复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CODcr):10.9t/a、氨氮1.09t/a(占用湖滨镇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按照环境要素监测结果,项目周边最近的地表水为兴福河,距离约200米,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得到了合理处理,废水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距最近的敏感点-鲁崔村约1690米,产生的机械噪声衰减到敏感点后对鲁崔村影响较小;项目属于饲料加工行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有效处理,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要求,验收组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讨论,提出了整改建议。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经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现场进行相应整改后,可以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要求,达到了验收合格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七、存在问题及建议:
1、一般固废暂存场所不规范,应分区存放和挂牌表示。
2、完善环保设施运行及维护保养等相关记录。
3、完善环保管理制度,部分环保管理制度应上墙。
4、建设规范的废水排放口,排放口标识。
以上问题整改完成后通过验收。
八、验收人员信息:
博兴县博瑞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月6日